临邑县人民法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创新工作方式,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健章立制,让接受监督制度化。
该院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纳入院党组的议事日程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联系的意见》、《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制度》、《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旁听、向人大报送信息等工作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机制,使该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完善措施,让接受监督规范化。
自200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完善了“四步走一回访”的旁听庭审工作机制,8年间共组织开展旁听38次,1200余名人大代表受邀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不仅提高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使人大代表加深了对法院工作的认识,赢得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在此基础上,该院又创新推出了邀请代表现场见证执行,接待群众信访联系会议和执行公开听证等工作措施,并在县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化解了一批缠访多年的信访老案,集中清理了建院以来的400余件疑难执行积案,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好评。 加强沟通,让接受监督常态化。
临邑县法院始终坚持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凡是法院的重要工作安排以及重大事项,重点案件的审判执行等,都及时主动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公、检、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县法院按照制度要求,把主动汇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常态化,先后上报了各类重大事项及案件59件,专题汇报重点工作10余次,切实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使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法院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和代表的联系沟通,该院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采取上门走访、电话沟通、召开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寄送《法院工作简报》等多项措施,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的重大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去年以来,共走访联系人大代表10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份,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6次,寄送《法院工作简报》13期,征集代表意见和建议118件,并做到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人大代表满意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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